公基:公文文種,傻傻分不清?
一、決議與決定
1.程序要求不同
決議形成必須經過會議討論通過,決定沒有硬性規定。如果不是經過有關法定會議討論通過,而是以領導機關的名義發布的文件,就只能使用決定。
2.內容側重不同
決議的內容有較強的原則性、理論性、全局指導性,一般沒有非常具體的實施要求。
決定的內容相對具體,實踐性更強,決定會提出具體的規定和要求,并強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。
二、公告和通告
1.發布范圍不同
公告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,宣布范圍非常廣泛。
通告范圍較窄,限于一定范圍內,一般是指專業范圍。
2.內容重要性不同
公告用來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。
通告用來發布在一定范圍內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項,一般沒有公告重大。
3.發布權限不同
公告發文的權力被限制在高層行政機關及其職能部門的范圍之內。
通告的制發機關則沒有嚴格的層級限制,各級黨政機關都可以發布。
4.發布方式不同
公告多采用報紙、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,一般不張貼,也不用紅頭文件的方式下發。
通告發布方式更加多樣,既可以通過報紙、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,也可以張貼、下發等。
三、通告、通知和通報
1.適用范圍不同
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。
通知適用于發布、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執行的事項,批轉、轉發公文。
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、批評錯誤、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。
2.發文目的不同(內容側重點不同)
通告主要是讓一定范圍內的公民、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周知或遵守有關事項,其告知性與規范性特點更明顯。對一定范圍內的組織或群眾有較強的、直接的和具體的約束力,即禁止你做什么。
通知主要是以下達任務、提出要求、宣布規則的方式指導和推動工作,側重于未來工作的部署和安排,即要求你做什么。
通報主要是通過具有代表性與典型性的人或事,明確地表達發文機關的態度,其指示性、宣傳教育性更明顯,沒有工作的具體部署與安排,即教育你應該做什么。
3.告知對象不同
通告需一定范圍內的相關組織和人員全部知曉,其主送對象比較廣泛,常省略主送機關,多采取在公共場所張貼的方式發文,或在報紙、網路等媒體上公開發文。
通知多有具體的受文單位,它所告知的對象是有限的,常以文件的形式發送。
通報常需明確的標注主送機關(其下屬機關),一般以逐級行文的方式發布。
4.行文時間不同
通告、通知均制發于事前,通報制發于事后。
四、請示和報告
1.寫作的目的和作用不同
請示是就某一個問題,請求上級機關,希望能夠給予指示,批準,并需要上級批復。
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工作,反映情況,提出問題和建議,不一定要求上級答復的文種。
2.寫作的時間不同
請示是事前行文,不能先斬后奏。
報告一般是在事后,或者工作的進行過程中行文。
3.寫作事項的要求不同
請示是一事一文,一事一報,一個請示中不能有夾帶。
報告可以一事一報,也可以多事一報。沒有具體的限制。
4.主送機關的多少不同
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,不能多頭主送,否則會出現權責不清,推諉扯皮的情況。
報告則可以寫一個或多個主送機關。
5.結語不同
請示一般用“當否?請批示”等。
報告一般用“專此報告”等。
通過上述的辨析,大家能夠精準掌握了嗎?